上海杨浦警方7月9日晚发布通报:杨浦一居民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造成火灾,致4人不同程度烧伤,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通报,2025年7月7日3时55分许,铁岭路某小区一居民楼底楼发生火灾。经查,系该楼居民孙某某(女,51岁)违反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楼楼道内,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起火造成火灾,致4人不同程度烧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区域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按照规定停放和放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警方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电动自行车
已成为很多人离不开的出行工具
然而,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急剧增加
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火灾案例
2024年9月24日凌晨,福建漳州一地下车库内停放在智能充电桩处的电动自行车突发火灾,火势在短短数十秒内迅速蔓延,浓烟不断升腾且伴随多次爆燃,在约6分钟时间内有10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据调查,起火时该电动自行车正处于充电状态,火灾因电池故障引发。经询问车主得知,由于原装铅酸电池续航能力较差,他曾在电动自行车维修店找维修师傅,将铅酸电池改装为锂电池。
2024年4月9日凌晨2时51分,上海闵行区曙建路185弄内,一辆正在室外集中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并引起火灾,造成周边停放的2辆机动车、9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自行车烧毁烧损。经核查,发生自燃电动自行车所装载使用的60V锂电池系违规改装。公安部门依法对车主处1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提醒广大公众
一定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
和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不要擅自改装
合理控制充电时间
不进楼、不入户
不随意停放堵塞消防通道
来源: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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