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5月9日,记者从石狮市教育局获悉,该市所有民办幼儿园均采用按学期收取保教费的方式,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禁止跨学期收费、预收费,统一于新学期报到之日开始收取保教费及代办费。如家长有发现幼儿园提出跨学期收费、预收费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或者83068869进行举报。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依法有效监管办学资金,保障办学资金安全,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石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方面,石狮市教育局还要求各民办学校不得收入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现金收退费,应提供对公账户,扫码缴费或转账缴费;明确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同时明确学校的公示渠道。
严格规范财务运行,各民办学校应明确并建立唯一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教育行政部门、民办学校和银行三方签订协议,银行对学校监管账户留存最低余额、大额资金流动提供风险预警。
保障办学资金安全,各民办学校不得出借资金账户,不得利用资金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将学校资金归集到举办者公司、财务公司等其他账户进行集中管理。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为维护家长和学生的权益,我们希望全社会和我们共同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自觉抵制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石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也将继续扎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民办学校存在非法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违规进行关联方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损坏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
编辑:陈佳卉
审核:林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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