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相关政策发布后,不少家长关注洛阳的落实时间和减免标准,对此,洛阳市教育局进行了回复。
“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即幼儿园大班保育教育费。”洛阳市教育局回复称。
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所有幼儿园大班适龄儿童,既包括公办幼儿园,也包括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为当地公办幼儿园收取的幼儿园大班保育教育费。对于在县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民办园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如,某区公办幼儿园大班每月保教费为540元,按照政策要求,今年秋季开学的公办幼儿园大班儿童将全部减免;同时,该区某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每月900元,其减免标准参照该区公办幼儿园每月减免540元。
如何判断一家民办幼儿园是否符合减免条件?洛阳市教育局回复,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都会在园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有许可证的民办园大班儿童都能享受政策红利。
对于家长关心的落实时间问题,洛阳市教育局表示,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发布后,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请家长耐心等待,教育部门将及时发布消息,确保家长清楚政策细节。
洛报融媒·掌上洛阳客户端记者 蒋颖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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