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日报全媒体讯“感谢国家给了我们退役军人应有的尊重,谢谢检察官为我指明了正确的维权途径。”退役军人李某某对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敏说。近日,沅陵县检察院将李某某的司法救助金、民政困难救助金和退役军人困难慰问金等共计2.7万元发放到位。
2024年10月,李某某向沅陵县人民检察院申诉。承办检察官陈敏通过查阅案卷,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23年5月22日,李某某与同村蔡某甲、蔡某乙等人因田地纠纷发生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因证据不足,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经过深入了解,发现李某某当时治疗骨折的医药费全都是从亲戚处借来的,妻子系肺癌患者,家庭条件非常困难。此外,李某某还是一名退役军人,曾受到立功表彰。为快速调解纠纷,综合该案的所有因素,2024年10月,沅陵县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包案的工作专班,派出“心启航”检察轻骑队会同属地政府工作人员6次上门进行心理疏导和释法说理,并根据该院与县民政局等8单位签订的《关于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将李某某的社会救助线索移送给县民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其争取到司法救助金、民政困难救助金和退役军人困难慰问金。
(张灵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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