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调解的办法解决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不仅能够为双方当事人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而且对于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和保护隐私都有其重要意义。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泊江海法庭联合泊江海子镇政府、司法所及当地村委会,主动深入村民家中,成功化解一起因院墙倒塌引发的激烈邻里纠纷,将矛盾有效消弭于诉讼之前,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
纠纷源于一场大雨,村民孟某家院墙轰然倒塌。孟某认为,根源在于邻居白某家的房屋明显高于自家,且缺乏对雨水的合理疏导,导致雨水如瀑布般径直冲刷、浸泡到自家院墙,日积月累终致其不堪重负而坍塌。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昔日和睦的邻里关系陡然紧张,冲突一触即发。
面对僵局,泊江海法庭并未简单启动诉讼程序,而是迅速启动联动机制,联合镇政府、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将工作阵地直接前移到村民家中。调解人员紧紧抓住“邻里和睦”这一核心情感纽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反复阐明“远亲不如近邻”的朴素道理,从情理法多维度耐心细致剖析利弊。最终,在调解团队的努力下,孟某与白某逐渐情绪平复。双方打开心结,冰释前嫌,脸上重现久违的笑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院墙倒了,纠纷起了,心墙高了、邻里关系也僵了。最后在多方协作努力下,经过温情调解,修复的不只是院墙,更重要的是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
此次调解通过法庭、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四方联动”,形成强大基层解纷合力,将司法服务精准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该模式不仅高效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更避免了当事人陷入耗时费力的诉讼程序,实实在在减少了群众在时间、精力和经济上的多重负担,彰显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温度与效能。这也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来源:鄂尔多斯市多胜区人民法院
编辑:姚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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