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士会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几类资料:户口簿或集体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包括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等;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包括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等;其他相
档案转寄的地址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就业情况:已就业且单位具备接收管理人事档案的资格 :可以直接填写就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科。已就业但单位不具备接收管理人事档案的资格:可以将档案转寄到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未就业档案可以暂时存放在学校,待找到工作后再进行转寄。也可以选择将档案遣回原籍,即户口所在地的市一级人
调取离婚档案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准备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调取申请。申请与查证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会依法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且符合相关条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作出准许调取的书面决定。其他途径如果婚姻
农业户口的档案存放地点有以下几种可能:当地的派出所民政处档案一般存放在当地的派出所民政处,可以先自己拿着,但不能拆封条。如果继续上学,可以交到学校,但不能拿的时间过长。一般都是从上学起就建立了档案,有相关部门可存档案。乡镇或街道的民政部门农村户口的个人档案通常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的民政部门。
户籍材料原件的保存期限是 永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档案管理规定,户籍档案属于永久保管类档案,除非因保管不善、灾祸等特殊情况造成档案遗失或损坏。因此,户籍材料原件的保存没有明确的年限限制,原则上会一直保存下去。如果您需要查询相关的户籍资料,可以到原办理业务的部门进行查询。例如,迁移后的资料会在迁入地